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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廉蘭州·每日廉語(438)

發(fā)布日期:2023-06-28 13:15:40點擊量:605

寧過于予民  不可過于取民

語出宋代朱熹《朱子語類》。乾道三年崇安大水,朱熹奉檄行視災(zāi)情,實地勘察撫恤事宜,結(jié)果大失所望,感嘆道,“今時肉食者,漠然無意于民,直是難與圖事!”他還對當時繁重的賦役提出嚴厲批評,稱“古者刻剝之法”,本朝都有,應(yīng)當全部取消“無名之賦”“省賦恤民”。他還說,“寧過于予民,不可過于取民”,官員居一鄉(xiāng),若屑屑與民爭利,便是傷廉。 

史書記載,宋代福州沒有職田,但知州每年靠賣州府園子里的蔬菜就能獲得三四十萬錢的收入。曾鞏知福州時,認為這是官府與百姓搶占市場而“肥”腰包,“太守與民爭利,可乎?”于是果斷廢除之。當官不為民做主,不如回家賣紅薯。這是土里土氣的話,調(diào)子不高,但是很實在,很管用,不過時。任由漠視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發(fā)生,何談清廉,不如回家賣紅薯。